紫外線,簡稱UV,它對人們既有有利的方面,又有有害的方面,優(yōu)點是殺菌促進骨骼發(fā)育,但是長時間接觸會使皮膚老化產(chǎn)生斑點皮膚炎乃至皮膚癌、促進白內障。
紫外線照射到織物上,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被反射,一部分透過織物。透過的紫外線對皮膚產(chǎn)生影響,為減少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從紡織品方面來說,必須減少紫外線透過織物的量;也就是說照射在織物上紫外線的反射和吸收越多,透過織物的紫外線就越少,對紫外線的防護性能就越好,對皮膚的傷害就越小。
1、紫外線的防護原理
市場上現(xiàn)有的防紫外線服飾產(chǎn)品,其防護原理主要是采用紫外線屏蔽劑對纖維、紗線或織物進行處理,從而達到防紫外線的目的。當然,織物自身就具有一定的防紫外線的能力,其影響因素有:織物組織結構、纖維原料、紗線配置及織物色澤等。一般來說織物越厚實致密,防紫外線的能力越強;從纖維的角度看防紫外線能力從高到低分別是大麻、滌綸、羊毛、錦綸、棉和黏膠;纖維越細防護效果越好,短纖維防護效果由于長絲纖維。但是,有研究認為,戶外活動人體衣著的紫外線透過率須在10%以下,其中皮膚易被曬紅的人其衣著紫外線透過率須在5%以下,而對紫外線過敏的人,其衣著的紫外線透過率須在1%以下。因此單憑織物本身屏蔽紫外線能力是不夠的,通過后整理可以得到的防紫外線面料。
防紫外線處理面料可以采取后整理與紫外線遮斷纖維兩種途徑。后整理得到的防紫外線面料一般是在織物表面涂敷一層防紫外線物質。紫外線遮斷纖維是在成纖聚合物中添加反射與吸收紫外線的陶瓷粉。
2、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評定
根據(jù)2010年1月1日實施的新評定標準《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防紫外線產(chǎn)品應該在標簽上標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1.本標準的編號,即GB/T18830;2.UPF值:30+(UPF的測定大于30,并且UVA的透過率小于5%)或者50+(UPF的測定大于50,并且UVA的透過率小于5%);3.長期使用以及在拉伸或者潮濕的情況下,該產(chǎn)品所提供的防護性能可能減少。
該國家標準是推薦性標準,而非強制性標準,也就是企業(yè)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是否生產(chǎn)防紫外線產(chǎn)品,但一旦要宣稱自己的產(chǎn)品為“防紫外線產(chǎn)品”,那就必須遵循這個標準。
UPF是英文ultravioletprotectionfactor的簡稱,即紫外線防護系數(shù)。根據(jù)中國國家標準中的定義,UPF指的是“皮膚無防護時計算出的紫外線輻射平均效應與皮膚有織物防護時計算出的紫外線輻射平均效應的比值”。這個定義比較抽象,我們可以這樣理解UPF的物理意義,比如UPF值為50,就說明有1/50的紫外線可以透過織物。UPF值越高,就說明紫外線的防護效果越好。
一般男襯衫的抗紫外線指數(shù)在UPS10以下,厚重的棉制牛仔褲卻可以輕易超過UPS50的高標準,太薄的而通透的聚酯與羊毛排汗衣也無法達到UPF15的戶外低標準,所以不太抗紫外線的的面料必須依賴各種處理來提升到UPS30以上才算是符合戶外使用需求。
3、防紫外線紡織產(chǎn)品的測試方法
國內外采用較多的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測試方法主要有兩種:儀器法(略)和直接法。直接法包括人體照射法和變色退色法。
a、人體照射法:在同一皮膚相近部位, 以一塊或幾塊織物覆蓋皮膚,用紫外線直接照射,記錄和比較出現(xiàn)紅斑的時間以進行評定,時間越長說明其防護效果越好。
b、變色退色法:將試樣覆蓋于耐曬牢度標準卡上,距試樣1250px處,使用紫外線燈照射,測定耐曬色牢度標準卡到一級變色時的時間。所用時間越長,說明遮蔽效果越好。
防紫外線紡織品目前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防紫外線添加劑引入纖維后易揮發(fā),難長久保持防曬降溫的功能。隨著現(xiàn)代人類越來越重視對紫外線的防護以及新助劑的研發(fā),使得具有這一功能的紡織品有著非常廣闊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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